汉族传统婚俗
历史渊源
汉族先人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因此夫妻结合的礼仪称为“昏礼”,后来演化为婚礼。汉族人认为红是吉祥的象征,所以传统婚礼习俗总以大红色烘托着喜庆、热烈的气氛。吉祥、祝福、孝敬成为婚礼上的主旨,几乎婚礼中的每一项礼仪都渗透着中国人的哲学思想。
相传汉族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从此,俪皮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之后,除了“俪皮之礼”之外,还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现了“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的仪节。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六礼婚制作从此为华夏传统婚礼的模板。
最初的婚礼形式大约始于原始社会末期,从相传始于伏羲时代的定婚“以俪皮(成对的鹿皮)为礼”逐渐演进,到夏商时的“亲迎于堂”,再到周代所具备的完整的“六礼”,已初步奠定汉族传统婚礼的基础。又经历代的发展,使各种各样的婚礼仪节更趋繁缛、热烈。
先秦时,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五种(加上正婚礼时的亲迎,即所谓的“六礼”),后代又逐渐演变出催妆、送妆、铺房等仪节。
汉平帝元始三年,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传千朗史家属可行亲迎,次年立皇后亦纳采、卜吉。魏晋南北朝时,皇太子的婚礼都没有请迎,自东汉到东晋时很多时都不依六礼成婚。
唐代以后,皇太子开始请迎,而亲皇的婚礼都会依随六礼。后来暨“问名”于“纳采”和“请期”于“纳成”;是故虽然概念上还是依六礼而行,实际上只有“纳采”“纳吉”“纳征”和“亲迎”四礼。而朱子家礼更将“纳吉”和“纳征”合为一礼,所以只有三礼。
元朝时,婚礼会加多议婚一礼。
明朝洪武元年时,定方以朱子家礼为标准制定婚礼。清朝时,据通礼记载,汉官自七品以上共有九礼,但都拼入了成妇成婿之礼,而古代的六礼亦只余下“议婚”“纳采”“纳币”“请期”与“请迎”五礼。其他士、庶人结婚都比较简单,而民间的婚礼一般都会依朱子家法进行。
礼俗
1、三书
按照汉族传统的礼法,指的是礼聘过程中来往的文书,分别是:
“聘书”——订亲之书,在订婚时交换;
“礼书”——礼物清单,当中详列礼物种类及数量,过大礼时交换;
“迎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接新娘过门时用。
2、六礼
是指由求亲、说媒到迎娶、完婚的手续。分别为:
“纳采”——俗称说媒,即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后人叫“说媒”,女方家答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
“问名”——俗称合八字,托媒人请问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准备合婚的仪式;即双方变换年庚,近代称之为“换龙凤帖”,然后卜卦“合婚”;
“纳吉”——即男方家卜得吉兆后,备礼通知女方家,婚事初步议定;即为“订婚”;
“纳征”——又称过大礼,男方选定吉日到女方家举行订婚大礼;为男家向女家下聘礼,俗称“彩礼”;
“请期”——择吉日完婚,就是选择好婚期吉日征求女方意见;旧时选择吉日一般多为双月双日,不喜选三、六、十一月,三有散音;不选六是因为不想新人只有半世姻缘;十一月则隐含不尽之意。
“亲迎”——婚礼当天,男方带迎书亲自到女方家迎娶新娘。
3、安床
在婚礼前数天,选一良辰吉日,在新床上将被褥,床单铺好,再铺上龙凤被,被上撒各式喜果,如花生、红枣、桂圆、莲子等,意喻新人早生贵子。抬床的人、铺床的人以及撒喜果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好命人”——父母健在、兄弟姐妹齐全、婚姻和睦、儿女成双,自然是希望这样的人能给新人带来好运。
4、嫁妆
女方家里的陪送,是女方家庭地位和财富的象征。嫁妆最迟在婚礼前一天送至夫家。嫁妆除了衣服饰品之外,主要是一些象征好兆头的东西,如:剪刀,寓意胡蝶双飞;痰盂,又称子孙桶;花瓶,寓意花开富贵;鞋,寓意白头偕老;尺,寓意良田万顷等等。当然各地的风俗和讲究都不一样。
5、上头
男女双方都要进行的婚前仪式。也是择定良辰吉日,男女在各自的家中由梳头婆梳头,一面梳,一面要大声说: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上头”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仪式。梳头要用新梳子,助“上头”的人必须是“全福之人”,即这人是六亲皆全,儿女满堂之人。
6、撑红伞
迎亲的当天,由新娘的姊妹或伴娘搀扶中娘家门,站在露天的地方,姊妹或伴娘在新娘头顶撑开一把红伞,意为“开枝散叶”,并向天空及伞顶撒米。
7、换庚谱
男方和女方的家庭互相交换家谱,作为定亲的凭据。媒人提亲后,如男女的时辰八字没有相冲,双方就会换庚谱。
8、过文定,过大礼
男家会选择一个吉日,带著一些礼品到女家,礼品一般都是三牲,酒礼等,并正式奉上聘书。“过文定”举行后,就会举行“过大礼”的仪式,这是订婚的最隆重,也是最重要的仪式;因为这仪式过后就等如正式定立了婚约。跟“过文定”一样,男家会选择一个吉日,带同聘金和各种礼品到女家;而女家亦会准备回礼礼品。礼品皆是均双数以取其“好事成双”之意。
9、哭嫁
据《礼记》记载:“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在古时,因为交通没有现代的方便,女儿出嫁后,就很难有机会可以见到家人。而事实上,出嫁后的女子也不是可以像今天一样,随时可以返回娘家探望家人的,回娘家需要得到夫家的批准。此外也有说法认为哭嫁是源自古时妇女不能拥有自由的婚姻,所以她们会用哭嫁的歌声,来控诉古时不公平的婚姻制度。
10、盖头
新娘子通常会以一边长三尺的正方形红围巾蒙在头上,这红色的围巾称为叫“盖巾”,俗称盖头。对於盖头这种婚俗,一般有两种说法:其中一种说法是说盖头是为了遮羞;而另一种说法是说源自於古代的掠夺婚,表示新娘子蒙上盖头后就永远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11、迎亲
古代婚配时,男方必须去迎亲。“亲迎”是六礼中最隆重的礼节。没有迎亲的新郎,就没有出嫁的新娘。古代亲迎,有徒步的,也有用车的,比较普遍的是用八人大轿去迎亲。抬轿的人必须身体强壮,遇上别人家的花轿,绝对不可以与他们碰头,必须绕著走。迎亲回来时,还要找一条路回去,以取不会走回头路之意。如果途中经过庙,祠,坟,井、河等处,必须由男方娶亲的人手张红毡子将花轿遮著,作为“避邪”的意思。如果在途中遇见出殡的队伍,迎亲的人会说“今天吉祥,遇上宝财!”因为棺材的谐音为“观财”,亦即看到财宝的意思,这样说主要是为了图个吉利。
12、拜堂
又称为“拜天地”,是婚礼中一个很重要的仪式。“拜堂”并不属於古“三书六礼”,这一婚俗於宋代以后非常流行,经过“拜堂”后,女方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一员。“拜堂”时,主持婚礼的司仪会大声的说﹕“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齐入洞房。”其实,拜天地代表著对天地神明的敬奉;而拜高堂就是对孝道的体现;至於夫妻拜就代表夫妻相敬如宾。
13、出门
出门是指新娘离开娘家的意思。当到达吉时的时候,女须由大妗姐背著上花轿;据说新娘双脚著地的话就会带来恶运。在出门的时候,新娘的嫂嫂是不可以相送的,这是因为嫂字有著扫帚星的扫字的谐音,是故人们相信嫂嫂於出门时相送会带来不吉利。新娘出门时,由伴娘撑起红伞护著新娘,取其开枝散叶的意思。大妗姐及众姊妹一边行,一边向上空、伞顶及花车顶撒米,用来“喂金鸡”,意思指鸡啄米后便不会啄新娘。最后上花车前,新娘子会向送行的亲友鞠躬,以示谢意。
14、过门
过门的意思是新娘由女家出门后正式踏入男家家门,拜见翁姑及男家其他长辈。传说翁姑不可以在大厅直接看见新人进门,因为这样会相冲。所以当女方步入男家后,翁姑会由房间出来大厅会见新人。然后新郎新娘会先拜天地,后拜祖先。新人会向翁姑奉茶跪拜。翁姑会说一些祝福语,并送首饰及礼物给新娘。新娘收到饰物后需即时戴上,以示谢意。然后,新人会向其他长辈及亲戚奉茶。
15、三朝回门
即归宁,三朝是指婚后的第三天,新抱由丈夫的陪同下,带备烧猪及礼品回娘家祭祖,然后再随丈夫回到夫家;相传在先秦时已有这样的习俗。归宁,就是回娘高向父母报平安的意思。在古时,交通没有现代的方便,如果女子要夫家是离娘家后远的话,所谓出嫁从夫,女子到夫家后就可能没有机会再回到娘家了。所以回门可能是女子踏足娘家的最后一次机会。亦因为如此,人们十分重视归宁这一个婚礼习俗,回门时,男家需要预备:烧猪一只、西饼两盒、酒一对、竹庶两支、鸡一对、生菜、生果两篮、荵、伊面两盒、鸡仔灯笼金、猪肚及猪肉各两斤。
16、催妆
是男家派人携礼催请女家及早为新娘置妆的仪节。宋代,亲迎前三日,男家送催妆花髻、销金盖头、花扇等物至女家,女家则答以金银双胜御、罗花璞头、绿袍、靴等物。
17、送妆
是亲迎前数日,女家派人将嫁妆送至男家的仪节。嫁妆往往用箱笼装着,也有人家为炫耀陪嫁,将嫁妆用方桌一一铺开,排成一个纵队浩浩荡荡地送至男家。嫁妆通常有箱柜、被褥、首饰、衣服、绸缎、文房四宝及金银器皿等,还有以田地房屋、店铺、当铺作为陪嫁的。浙江一带,嫁妆中有一种叫做“子孙桶”的(大桶上有一大盖,为新娘生育时用),桶中盛有红蛋、喜果、谓之“送子”,有祝福之意。绍兴一带,还有送“女儿酒”作为嫁妆的,即在女儿满月或数岁后,即酿酒数坛埋入地下,待女儿出嫁之日,取出作为嫁妆礼品送至男家。
18、闹房
在近代,这是新婚夫妇在婚礼之夜在新房接受亲友祝贺、嬉闹的仪节,民间有“新婚三日无大小”,“闹喜闹喜,越闹越喜”的说法。各地的“闹房”有不同的方式、方法,闹的程度也有文雅和粗俗之分,有时闹过了头,往往给主宾双方带来尴尬和不快,但因为它给婚礼增加了热烈的气氛,所以后来的婚礼中往往少不了这一节目。
19.听房
闹洞房旧俗。新婚夜,在新房外面暗中偷听新婚夫妇的谈话和动静。也说“听窗”。
婚礼流程
三个阶段
1、婚前礼,即“订婚”、“纳采”;
2、正婚礼,即“结婚”或“成婚”的礼仪,古亦称作“昏礼”,就是日暮行礼、夫妻结合的意思;
3、婚后礼,是“成妻”“成妇”或“成婿”之礼,这表示了男女结婚后的扮演的角色。
在汉族传统的结婚习俗里,婚前礼和正婚礼是主要程序,这些程序都是源自周公的六礼。
基本过程
包括南方出门前祭祖、迎亲车队出发、燃炮、女方一男童侍持茶盘等待新郎、新娘闺密讨喜、新娘拜别、新娘出门、新娘上礼车掷扇、燃炮、新娘摸橘子、男方长辈牵新娘、喜宴、送客、闹洞房等。
婚礼用品
汉族传统的婚礼仪式,是喜悦的典礼,所以称为庆典。结婚典礼全部使用体现吉祥的婚礼物品来装饰。如张贴大红喜字,给新娘遮上红盖头,穿上大红袄,新郎胸前佩戴大红绸等等。这些红色的吉祥物品不但给婚礼带来喜庆的气氛,同时也暗示着新婚夫妇婚后的日子会越过越红火。
婚礼中必备的物品有:
花轿:分四人抬、八人抬二种,又有龙轿、凤轿之分。轿身红幔翠盖,上面插龙凤呈祥,四角挂着丝穗。
旗锣伞扇:在迎亲队伍之中,花轿之前。令整个迎亲仪式热闹、壮观。
鞭炮:迎亲礼车在行列途中,应一路燃放鞭炮表示庆贺。
凤冠霞帔:嫁女的人家无论贫富对嫁衣都十分讲究,内穿红袄,足蹬绣履,腰系流苏飘带,下着一条绣花彩裙,头戴用绒球、明珠、玉石丝坠等装饰物连缀编织成的“凤冠”,再往肩上披一条绣有各种吉祥图纹的锦缎“霞帔”。
盖头:古时新娘身着凤冠霞帔的同时都用红布盖头,以遮羞避邪,红色取吉祥之意。这块盖头要入洞房时由新郎揭开。
马鞍:“鞍”“安”同声,取其“平安”长久之意。多放于入洞房洞房门槛上,让新娘跨,表示新娘跨马鞍,一世保平安。
火盆:放置于大门口的一盆火,让新娘跨过去,寓意婚后的日子红红火火。
花烛:在婚礼中使用大红色的成对蜡烛,点燃于厅堂及洞房之内。因其上多有金银龙凤彩饰,故称“花烛”。
秤杆:入洞房后,新郎用秤杆挑去新娘的红盖头,取意“称心如意”。
汉族传统婚俗源远流长,《礼记·昏义》中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数千年来,汉族婚礼一直被视为儒家之“礼”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周代起,“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成为一种规范性的习俗,在整个封建社会的婚姻生活中持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古至今,婚俗虽因时代变化,或贫富相异而有繁简之别,但基本仪式程序相似。即使到了现代,自由恋爱兴起,仪程更趋简化,不过媒人(介绍人)通言、相亲、定亲和迎娶等习俗仍有一定保留。
“六礼”中以“亲迎”内容最为丰富多彩,主要习俗有铺房、哭嫁、撒谷豆、“举火”、“泼水”、障面、穿红衣、新娘足不履地、坐花轿、“跨马鞍”、拜堂、撒帐、交杯、闹房等。两千多年来,这些“亲迎”习俗经久不衰,近代随着社会的进步虽有所革新和演变,但基本方面变异不大。
在婚制方面,古代汉族虽通行一夫一妻制,但纳妾现象较为普遍,近代俗称“讨小老婆”或“娶姨太太”,而寡妇一般不准改嫁,特别是封建社会后期,理学兴起,规矩甚严,有的基本要终身穿素服守寡。
在婚姻形式方面,旧时除明媒正娶外,还有买卖婚、表亲婚、换亲婚、转房婚、招养婚(俗称“入赘”)、典妻婚、童养婚、指腹婚、孝婚以及冥婚等。
延伸阅读一: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汉族传统婚俗(宁海十里红妆婚俗)
公布时间:2008(第二批)
申报地区或单位:浙江省宁海县
汉族传统婚俗源远流长,《礼记·昏义》中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数千年来,汉族婚礼一直被视为儒家之“礼”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周代起,“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成为一种规范性的习俗,在整个封建社会的婚姻生活中持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社会的变迁,传统的“六礼”从根本上宣告消歇,但在一些地区仍然保留着“六礼”习俗及其他传统婚俗的遗存,为民俗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提供了极其宝贵的资料。
宁海十里红妆婚俗是浙江民间特有的一种迎亲嫁女习俗,长期流传于宁海及浙东东部地区。在宁海,每逢婚嫁,往往会出现嫁妆队伍绵延数里的壮观场面,民间夸张地称之为“十里红妆”,后逐渐在当地演变成婚嫁的代名词和明媒正娶的标志。
宁海十里红妆婚俗主要包括定情、做媒、相亲、备嫁妆、迎嫁妆、花轿迎娶、拜天地、闹洞房、回门等结婚礼俗和红妆器物特有的制作工艺。“千工床,万工轿,十里红嫁妆”构成浙东家喻户晓的婚嫁现象,也为四乡八村的民间文化活动提供了交流的平台。
宁海十里红妆婚俗是江南婚姻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体现了江南手工技艺的特色,表达了喜庆、吉祥的美好祝愿,反映出江南人民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改变和外来文化的冲击,十里红妆婚俗现虽在宁海乡村仍有传承,但总体上已普遍淡化,这一具有重要民俗学价值的婚俗正面临消亡的危险,急需加强保护。
申报地区或单位:浙江省宁海县
保护单位:宁海县十里红妆博物馆
延伸阅读二: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汉族传统婚俗(斗门水上婚嫁习俗)
公布时间:2008(第二批)
申报地区或单位:广东省珠海市
保护单位:珠海市斗门区文化馆(珠海市斗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申报地区或单位:广东省珠海市
汉族传统婚俗源远流长,《礼记·昏义》中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数千年来,汉族婚礼一直被视为儒家之“礼”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周代起,“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成为一种规范性的习俗,在整个封建社会的婚姻生活中持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社会的变迁,传统的“六礼”从根本上宣告消歇,但在一些地区仍然保留着“六礼”习俗及其他传统婚俗的遗存,为民俗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提供了极其宝贵的资料。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端,是全国著名的水乡、侨乡。在斗门流行着一种独特的水上婚嫁习俗,至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其中的一些习俗通过婚嫁关系辐射到中山、江门、佛山等珠江三角洲水乡地区。
水上婚嫁形式繁复多样,讲究礼仪,有比较固定的程序和约定俗成的礼仪,主要内容包括“坐高堂”、“上头”、“叹家姐”、“花船迎亲”、“拜堂”、“回门”等。整个婚俗与当地居民生活的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其中的“花船迎亲”,向“船太公”、“海龙王”敬拜等内容均明显带有“水”的特征。在水上婚嫁习俗中,沙田民歌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成为整个婚俗的有机组成部分。
斗门水上婚嫁显示出独特的水乡风情,它加深了当地民众的文化认同感,进而成为维系海外侨胞、港澳同胞乡情的精神纽带。目前由于受西式婚仪冲击,斗门水上婚嫁正面临改变甚至消失的危险,亟待抢救保护。
延伸阅读三: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汉族传统婚俗(孝义贾家庄婚俗)
公布时间:2008(第二批)
申报地区或单位:山西省孝义市
保护单位:孝义市新义街道贾家庄村民委员会
申报地区或单位:山西省孝义市
汉族传统婚俗源远流长,《礼记·昏义》中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数千年来,汉族婚礼一直被视为儒家之“礼”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周代起,“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成为一种规范性的习俗,在整个封建社会的婚姻生活中持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社会的变迁,传统的“六礼”从根本上宣告消歇,但在一些地区仍然保留着“六礼”习俗及其他传统婚俗的遗存,为民俗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提供了极其宝贵的资料。
山西省孝义市贾家庄婚俗是一种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现象,它产生于宋元时期,明清时期逐渐趋向定型。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贾家庄婚俗与当地的民间音乐、舞蹈、文学、手工技艺及社会信仰、伦理道德观念等融为一体,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成为当地百姓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
贾家庄婚俗形式古朴,内容丰富,它以古代婚嫁六礼为基础,结合当地文化与风俗特点演绎出喜庆热烈的婚嫁礼仪程序,为黄河流域的婚俗文化增添了色彩,成为我国多样化婚俗的一个特殊代表。
在现代文明冲击下,贾家庄婚俗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光彩,许多礼仪程序濒临失传,亟待抢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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