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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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天问

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天问


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天问


媒人在中国的婚姻嫁娶中起着牵线搭桥的作用。

男性媒人又称月老,而女性媒人一般称为媒婆,媒婆同时也是旧时以说合婚姻为职业的妇女。

孟子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相提并论,可见媒人在中国的婚姻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中国的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形态,使人们的劳动、教育、娱乐都局限在家庭里。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因此相互之间很是隔膜,也使得家长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家里有些什么人。因此,即使自己家里的儿女已长大成人,却不知哪家需要嫁女娶媳。封建的风俗造成了人们在求偶问题上的腼腆心理,想得到配偶不公开言明成了封建社会风俗的重要特征之一,直言问之等于愚昧无知,委托他(她)人曲道求之是封建时代求偶之法的重要表现形式,有一个媒人从中斡旋是最好不过的了。

关于媒人的演变史,《中国婚姻史》认为媒妁具有居间人之性质,在买卖婚时代当即有之;殆买卖婚演变而为聘娶婚,买妻卖女之居间人亦演变而为媒妁,遂以合姓为难,赖媒往来,以传婚姻之言也矣,或即为使

中国古代无媒不成婚

《诗经·卫风·氓》中所说"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即指此。《诗经》有取妻之如何,匪媒不得可以看出媒人早在西周时期就成为婚姻的重要条件了。从《仪礼·士婚礼》中规定的成婚程序六礼来看,从采纳、问名、纳吉、纳征到请期、婚礼,没有那个环节能离开媒人。

于是男女以行媒始知其名,无媒则亦不交;男方无媒不得妻,女方无媒老且不嫁。《唐律疏议》中也有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婚嫁要行媒成为婚姻的法定条件。

非但如此,媒妁制度还是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鲁桓会于嬴,成婚于齐,不由媒介自成其婚,史家遂以非礼贬之,成婚不用媒人竟然被后人以违礼法而讥贬之;《管子》中也有自媒之女,丑而无信可见,成婚用媒已上升到了伦理道德的高度,用媒则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不用自为媒则违反伦理道德,是要受到轻视的。

女娲是中国民间广泛、而又长久信奉、崇拜的一位古神。在神话传说中,女娲被看成创世神和始祖神,是一位神通广大的女神。也是中华民族共同的人文始祖,中华民族伟大的母亲。女娲文化博大精深,内容丰富,是史前文明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它所承载的造化自然、造福人民、博爱仁慈、自强不息的思想内涵,已经内化为了中华民族伟大的民族品性支撑着中华民族数千年来源远流长和传承不衰的古老历史。女娲用她的善良、勤劳、慈爱孕育了中华文明。

然而,女娲成为制定婚姻礼制的始祖母,中国第一媒婆、中国第一高禖、中国第一媒神的美誉还鲜为人知。而女娲的媒人却做的不同凡响,影响了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绵延不绝的繁衍与发展,使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健康而有序。

关于女娲一词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先秦古籍《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而女娲补天的传说最初形成较完整的文字记载,则见于西汉时期创作的《淮南子·览冥训》: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滥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

徐整在《三五历纪》说盘古开天地之后才有三皇,关于三皇究竟是哪三个人,自古说法不一,但是一般都认为女娲是三皇之一。作为盘古之后的人,她和盘古一样都是蛇身,但是已经进化出人面了。

自从盘古开天地之后,天地间有了日月、山川、河流、草木,唯独没有动物和人。女娲觉得很寂寞,于是开始创造世间的万物,包括各种动物和人。她共创造了七天,这和上帝七天创世的故事不谋而合。

《太平御览》说女娲在造人之前,于正月初一创造出鸡,初二创造狗,初三创造猪,初四创造羊,初五创造牛,初六创造马,初七这一天才造了人。东汉·应劭所著的《风俗演义》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

据传,女娲把黄土捏了人,她干得又忙又累,还是不能创造出足够多的人。于是她就拿了绳子把它投入泥浆中,举起绳子一甩,泥浆洒落在地上,就变成了一个个人。

而鬼谷子可以斩草为马,撒豆成兵,大概也是师承于女娲。而孙悟空拔一根猴毛可以变出一万个猴子,大概也是女娲举绳甩浆的升级版。

然而还有一个问题,女娲造出的这些小泥人是会死的,总不能一遍一遍回炉重造啊。于是女娲把泥人分为了男女,让他们结婚繁衍,并且制定了婚姻制度,并义不容辞的当上了第一个红娘。《风俗通》云: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

据北宋的《太平寰宇记》记载:女娲定都于西华县西二十里处,这个地方后来称为娲城。在清代的《读史方舆纪要》中也有相同记载。由此可见,以女娲为中心的首都就在豫东的西华县境内。

女娲作为我们中国千古第一的英雄,有说女娲在三皇之上,有说在三皇之内,有说在三皇之下。无论解释的版本多种多样,但是女娲的功劳在黎民百姓心中的影响和地位是至高无上的。

关于女娲的传说很多,一传说女娲是炼石补天、黎民百姓的救世主。如今的西华县城有座女娲补天的塑像,西华城内有昆山女娲宫,县城北聂堆镇思都岗有纪念女娲的女娲陵,县城西有艾岗乡中皇山女娲庙

二传说女娲是创造和繁衍了人类。《淮南子》云:天地初开,女娲抟黄土为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横泥中,举以为人。

三传说女娲是婚姻礼制的始祖母、媒妁制度的鼻祖。女娲在民间社会有着崇高的地位,跟这一点有很大的关系。

在女娲作为第一媒婆、中国第一高禖、中国第一媒神的传说上,还有两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是是民间神话云:女娲造了很多泥人,他们在地上活蹦乱跳的,很可爱,但是,女娲发现一个麻烦——这些小泥人终会死去。上帝的麻烦是,亚当夏娃受到了蛇的引诱。而女娲的麻烦是,没有人引诱这些小泥人。女娲苦恼了一阵子,终于决定亲自上阵,引诱泥人——让他们结婚生子。

女娲遂成为中国婚姻、媒妁制度的鼻祖,或者说,中国史上的第一个媒婆,为此,中国古代史书称她为高媒,媒神之祖,婚姻之神,人们祭祀这位婚姻神,典礼非常隆重,修了女娲娘娘庙 或高媒堂,高媒庙,用太牢(猪、牛、羊三牲齐备),最高典礼来祭祀,在每年春天二月,青年男女在女娲庙前欢游作乐。《周礼》载:(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是说情投意合的姑娘、小伙 ,可以自由幽会,以天为帐,以地为床,这种自由结合,谁也不能干涉,这就叫做天作之合

杂交群婚和血族群婚被排除,使氏族内的男女青年因到外族配对而聚会,现流行在豫东淮阳的太昊陵二月会习俗即源于此。《诗经·陈风·东门之池》描绘的仲春之月会男女

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与晤歌。

东门之池,可以沤纻。彼美淑姬,可与晤语。

东门之池,可以沤菅。彼美淑姬,可与晤言。

以后那些结了婚,而没有儿女的,纷纷到女娲庙中求子,于是这位媒神,女娲又兼作了送子娘娘,这是后话。

原始社会男女杂游,不媒不娉。进入母系氏族社会形成族外婚,民知其母,不知其父,到父系氏族社会已转变为固定的夫妻制对偶婚配。

近代著名史学家吕思勉先生在其代表作《中国制度史》中说:中国的婚姻制度,经历过原始群婚、血缘婚、亚血缘婚、对偶婚和专偶婚(一夫一妻制)等多个阶段。

群婚制时代,人们没有父母、兄弟姐妹的概念,两性关系纯粹出于自然,男女互婚而不分长幼亲疏,婴儿出生率、存活率、健康率都十分低下;血缘婚制时代,家族内部产生婚姻禁忌,排斥亲(父母)(子女)之间通婚;亚血缘婚制则更进一步,家族内同辈男女通婚也被禁止;对偶婚制时代,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并不稳定。

第二个版本是,女娲作为氏族部落首领,在氏族内部推行了通媒妁、正姓氏、制嫁娶、正婚姻的制度。一是通媒妁,这是郑重嫁娶的意思,远古男女群婚制的结合太随便,可以说是全是情欲所动,而没有另外的心思。一旦情欲冲动的热度降低,就不免冷淡起来,分散也一定极容易。

而通过媒妁,是在青壮男女群婚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男女之间要发生婚媾关系,必须要通过媒人,靠自己的亲戚朋友,或者是德高望重者从中牵线,既免了男女情欲的刺激,又免了奸诈鬼蜮的行为,从而减少了夫妻的离异。女娲氏亲自担任历史上的第一位媒人,据东汉史家应劭所著《风俗通义》载: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据《路史·后纪二》记载:以其(女娲)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高禖之神。

罗苹注引《风俗通》曰:"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周礼》、《吕氏春秋》诸书中,也都记载上古时于仲春之月设太牢祭礼高禖的活动。另外,周代还设有官媒,专司判合之事。据《周礼·地官》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如今在西华县艾岗乡洪山庙等地所见的高媒堂高媒庙,这所敬仰和纪念女娲特定的场所,可对女娲婚姻媒介略见一斑。

二是正姓氏。女娲在做媒之前首先要正姓氏。《史纲评要》记载,“正姓氏,通媒妁,以重人伦之本,而民不始渎。《路史·太昊纪上》则说,正姓氏以正君臣、父子、夫妇之义

正姓,即正人们的天性”,废止群婚、乱婚,实行专偶婚(一夫一妻),代表人们的血缘关系;正氏,指的是正男子”,男随女女随男”,确立男性的社会主导地位。

正姓氏,则是与制嫁娶相辅相成的政策。在《中华姓氏大辞典》中,收录了我国各民族用汉字记录的姓氏11969,其中汉族姓氏4820个。

正姓氏的具体规定有:姓由祖定,万世不变;“是父母之所出,明确血缘关系;后裔不论男女皆随父姓”,特殊情况除外;同姓之间不通婚等。同一个宗族的男女却配不得夫妻,因为配了夫妻之后,生出来的子女,不是聋,就是哑,或者肢体不全。正姓氏制度的实行,才使中华先民逐渐摆脱蒙昧,迈向文明。

三是制嫁娶。《帝王世纪》记载,“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婚姻不可通”;《左传》称父母同姓,其出不蕃”;《国语》说同姓不婚,恶不殖也。这些记载,都是当时婚姻法的内容,也可以说是中国第一部《婚姻法》。 

吕思勉认为,女娲时期制定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以下几条:1、男女不准任意交媾,必须是夫妻才能交媾。2、婚姻实行男婚女嫁,女子要到男方部落安家落户3、男女婚配,要由酋长或者长者做媒人”4、男方必须给女方送两张鹿皮作为婚礼。5、在同一氏族内,宗亲不准婚配。  

四是行聘礼。男子行聘表明一种诚心求恳的意思,也表明一种尊重礼貌的意思。想要娶某个女子,需要给女方送两张鹿皮,象征成双成对之意。 只有男子行了聘礼,这个婚姻才算确定。《仪礼·士昏礼》载有俪皮礼制。所谓俪皮,就是两张或用刀划为两半的鹿皮,用于作为男女双方订婚之礼。

五是树立家庭观念。太古时,男女之间不但交际公开,恋爱自由,甚至是随意匹配。以至于到后来,生出的孩子,问他的父亲究竟是谁,连他母亲自己也莫名其妙。于是女娲氏提出男女两个配做一对夫妻,有一定的住所,永不离开,假定男子得到女子,叫做宝;女子得到男子,叫做家:这家宝两字,就是一对夫妻的永远住所了。

夫妻的字是的意思,是同心合意,相敬如宾。自此有了固定的婚姻制度,于是有了紧密结合的家庭关系;有了相互依赖的宗族体系,构成了互助合作的社会结构,并逐渐扩大为民族团结与国家生存发展的胶合剂。

女娲的通媒妁、正姓氏、制嫁娶、正婚姻之人道。完全遵循了人类进化的科学性,对人伦道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女娲亲自为男女的婚姻牵线搭桥,并向上天祷告,得天地认可。基本排出了血缘婚 ,最终使人类的体质和智力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大大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

而中国人姓氏的世代传递的宗法几乎与代表父系遗传物质Y染色体的遗传规律一致,是历千万年恒古不变的自然法则。在世代相传中,人类23对染色体中X染色体与其他22对染色体在每次遗传中,一半来自母亲,一半来自父亲,只有Y染色体在遗传中没有变化 ,永远来自父亲。

这就是姓氏传递过程中,“Y染色体法则20世纪初,孟德尔在豌豆发现的遗传学震动了全世界,殊不知,远在6000年前的东方文明就已经以姓氏文化为载体,将遗传学的真谛阐述给了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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